25 甲醫院在預先制定之手術同意書中載有,手術失敗醫院縱有重大過失亦不負賠償責任..-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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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L 大四上 (2022/03/25)
法規名稱: 民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1.本法 88.04.21 增訂之第 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2.本法 110.01.13 修正之第 12、13、973、980、1049、1077、1091、1127、1128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981、990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 222 條 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第 71 條 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