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如認為有利益衝突之情事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應自行迴避,並依其身分別以書面通知服務機關、上級機關或指派、遴聘或聘任機關
(B)受通知之機關如認為有迴避必要,因公職人員已自行迴避,故無須再為任何處理
(C)受通知機關如認為無迴避之必要,應命其繼續執行職務
(D)其若為民意代表,不得參與審議或表決自身利益相關之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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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331), C(32), D(37), E(0) #1916358

詳解 (共 4 筆)

#5216271
(B)受通知之機關如認為有迴避必要,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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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8339

第8條

前二條受通知或受理之機關團體認該公職人員無須迴避者,應令其繼續執行職務(C);認該公職人員應行迴避者,應令其迴避(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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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3404

該公務員已自行迴避了,還要再令其迴避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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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9853
請問B錯在哪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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