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關於動產與不動產之區分,下列何者爲真?
(A) 動產與不動產均得爲先占之客體
(B) 不動產以登記爲權利變動之方式,動產則是交付
(C) 不動產包括土地及其出產物
(D) 不動產可設定抵押權,動產則以典權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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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862), C(26), D(119), E(0) #619373

詳解 (共 1 筆)

#905404
動產和不動產之區分,重點在於位置移動對其價值的影響,對動產而言,“能動”為其基本特點,其容易移動位置且價值不會因移動而受影響,不動產則大相徑庭,不動產的位置固定不支,一般不能移動,或者移動會導致其價值受到重大損失,這是二者區別的重要原因。基於以上原因,二者在物權變動方式、特權形態等諸多方面存在重大區別。如動產可以移轉占有設定動產質權,不動產則不可;在物權變動中,動產的公示方式為交付占有,不動產的公示方式則為登記,這樣動產買賣就因交付而轉移所有權,而不動產則必須辦理登記才能轉移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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