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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6 下列關於戶籍資料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為避免天災事變或辦理戶口查對校正,得攜出保存處所
(B)戶籍資料之格式及保存年限,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C)各機關所需之戶籍資料,應以戶籍登記為依據
(D)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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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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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 Wun Jyun 國一上 (2012/07/18)
名  稱 戶籍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 )為【縣(市)政府】。 第 64 條   戶籍資料,除因避免天災事變、辦理戶口查對校正或經戶政事務所主任核 可外,不得攜出保存處所。 前項資料之格式及保存年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67 條   各機關所需之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應以【戶籍登記】為依據。 前項資料,由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提供;其申請提供之方式、內容 、程序、費用及其.....看完整詳解

46 下列關於戶籍資料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為避免天災事變或辦理戶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