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區分授益處分與負擔處分之實益為何? (A)決定是否可提起行政爭訟 ..-阿摩線上測驗
2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2/02/04)
原本題目: 46.區分授益處分與負擔處分之實益為何? (A)決定是否可提起行政訴訟 (B)決定行政機關裁量之界限 (C)決定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信賴利益補償之問題 (D)決定行政法院是否有審查權 修改成為 46.區分授益處分與負擔處分之實益為何? (A)決定是否可提起行政爭訟 (B)決定行政機關裁量之界限 (C)決定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信賴利益補償之問題 (D)決定行政法院是否有審查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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