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我國刑法對於未發覺之犯罪,行為人自首而受裁判者:(A)仍依刑法規定判刑(B..-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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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Jamie 高三下 (2016/08/02)
關於自首之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104 年 - 104年地方特考四等-法學緒論#34539答案:C 自首:犯人在犯罪未發覺前,向該管公務員(通常指有偵查權之公務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等),自行申告犯罪事實而接受裁判。 A.發覺:"限定 有偵查權之公務員發現(路人發現不算)。 1.有偵查權之公務員 "還沒有發現"2.有偵查權之公務員 "發現了,但不知道犯人是誰... 查看完整內容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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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12/22)
對自首特別規定舉例: 貪污治罪條例 第 11 條 (行賄之處罰)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之公務員,就跨區貿易、投資或其他商業活動有關事項,為前二項行為者,依前二項規定處斷。 不具第二條人員之身分而犯前三項之罪者,亦同。 犯前四項之罪而自首者,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第一項至第三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