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7. 根據雷梅爾(Reamer)處理倫理困境的原則,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傷害到維持人類生命、健康、尊嚴時,優位於傷害到其他,如誠實、保
密等
(B)案主自決優於他人的基本福祉之權利
(C)個人自我決定權優於其
自身基本福祉的考量
(D)人們在自由意志下同意遵守的法律、機構規定
等義務,凌駕於個人的信仰、價值與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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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41), C(14), D(10), E(0) #3020428
統計: A(8), B(41), C(14), D(10), E(0) #3020428
詳解 (共 1 筆)
#7656819
這道題目的正確答案是 (B) 案主自決優於他人的基本福祉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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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根據雷梅爾(Reamer)提出的社會工作倫理困境抉擇順位原則(源自 Gewirth 的「通用一致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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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與健康高於一切:保護人類生命、健康、尊嚴的權利,優於次要利益或防止說謊、保密等規定。? (A) 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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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的福祉優於個人的自由(案主自決):個人的自我決定權不能用來侵害他人的基本福祉權益。也就是說,「他人的基本福祉」應優於「個人的自決權」,故選項 (B) 的敘述正好相反。? (B) 敘述不正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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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自由權優於自身的福祉考量:在案主具備理性能力的前提下,個人對自己身體與生活的自我決定權,高於專業人員對其自身福祉的家長式關懷(例如:案主在意識清醒下有權拒絕醫療)。? (C) 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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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遵守的法規優於個人自由:個人在自由意志下同意遵守的法律、機構規定等義務,高於個人的自由權利或信仰原則。? (D) 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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