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依據「高級中學學生輔導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介入性輔導?
(A)進行生涯未定向學生之生涯諮商
(B)協助適應困難學生轉換學習環境
(C)提供長期中輟生之延續輔導與生涯諮商
(D)提供學習困難學生之學習輔導
統計: A(307), B(49), C(331), D(54), E(0) #407872
詳解 (共 6 筆)
| 第 6 條 | 輔導工作應視學生身心狀況,施予下列三種層級之輔導: 一、發展性輔導:針對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進行一般性之輔導。 二、介入性輔導:針對適應困難或瀕臨行為偏差學生進行專業輔導與諮商 。 三、矯治性輔導:針對嚴重適應困難或行為偏差學生進行諮商或轉介,並 配合轉介後身心復健之輔導。 |
☆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民國 103 年 01 月 02 日)
第 4 條
Ø 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三級輔導。
Ø 前項所定三級輔導之內容如下:
(1) 發展性輔導:針對全校學生,訂定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實施生活輔導、學習輔導及生涯輔導相關措施,以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社會適應及適性發展。
(2) 介入性輔導:針對經前款發展性輔導仍無法有效滿足其需求,或適應欠佳、重複發生問題行為,或遭受重大創傷經驗等學生,依其個別化需求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以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並提供評估轉介機制,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
(3) 處遇性輔導:針對經前款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或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重大違規行為等學生,配合學生特殊需求,引進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職能治療、司法介入、精神醫療等各類專業服務。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民國 103 年 01 月 02 日)
第 4 條
Ø 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三級輔導。
Ø 前項所定三級輔導之內容如下:
(1) 發展性輔導:針對全校學生,訂定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實施生活輔導、學習輔導及生涯輔導相關措施,以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社會適應及適性發展。
(2) 介入性輔導:針對經前款發展性輔導仍無法有效滿足其需求,或適應欠佳、重複發生問題行為,或遭受重大創傷經驗等學生,依其個別化需求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以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並提供評估轉介機制,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
(3) 處遇性輔導:針對經前款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或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重大違規行為等學生,配合學生特殊需求,引進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職能治療、司法介入、精神醫療等各類專業服務。
已修法
高級中學學生輔導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90 年 12 月 20 日
第 6 條
輔導工作應視學生身心狀況,施予下列三種層級之輔導:
一、發展性輔導:針對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進行一般性之輔導。
二、介入性輔導:針對適應困難或瀕臨行為偏差學生進行專業輔導與諮商。
三、矯治性輔導:針對嚴重適應困難或行為偏差學生進行諮商或轉介,並配合轉介後身心復健之輔導。
第 7 條
發展性輔導內容如下:
一、實施新生始業輔導,增進學生之生活適應能力。
二、協助學生瞭解高級中學之教育目標,並認清各學科之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及選課方式與原則。
三、實施各項輔導活動,增進學生解決問題之能力並建立健康之價值觀與人生觀。
四、提供相關活動與課程,輔導學生規劃生涯藍圖,增進生涯發展知能。
五、輔導學生培養良好之學習態度、習慣與方法。
六、協助學生適應團體生活,建立良好人際關係,培養適應社會之能力。
七、參考評量結果、運用生涯資訊,進行選課輔導。
八、培養學生主動蒐集資料、運用資訊之能力。
九、輔導特殊才能之學生。
十 實施學生升學、就業及延續輔導。
十一、其他相關發展性輔導事項。
第 8 條
介入性輔導內容如下:
一、進行生涯未定向學生之生涯諮商。(A)
二、協助適應困難學生轉換學習環境。(B)
三、提供學習困難學生之學習輔導。(D)
四、提供行為偏差或適應困難學生之心理諮商。
五、熟悉校園危機處理小組之運作方式,以減低危機事件對學校及師生之傷害。
六、其他相關介入性輔導事項。
第 9 條
矯治性輔導內容如下:
一、提供長期中輟生之延續輔導與生涯諮商。(C)→X
二、實施行為偏差或嚴重適應困難學生之學習輔導。
三、對行為偏差或嚴重適應困難學生進行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
四、配合社區資源與精神醫療機構,實施精神疾病學生之轉介與延續輔導。
五、進行校園危機事件之緊急處理。
六、其他相關矯治性輔導事項。
現行法規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
(原名稱:高級中學學生輔導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1 月 02 日
第 4 條
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三級輔導。
前項所定三級輔導之內容如下:
一、發展性輔導:針對全校學生,訂定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實施生活輔導、學習輔導及生涯輔導相關措施,以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社會適應及適性發展。
二、介入性輔導:針對經前款發展性輔導仍無法有效滿足其需求,或適應欠佳、重複發生問題行為,或遭受重大創傷經驗等學生,依其個別化需求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以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並提供評估轉介機制,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
三、處遇性輔導:針對經前款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或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重大違規行為等學生,配合學生特殊需求,引進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職能治療、司法介入、精神醫療等各類專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