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按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接到中央主管機關通知核准徵收案時,應即公告,
並通知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告期間為 15 日
(B)徵收公告期滿,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土地之權利終止
(C)若對公告事項不服,未經異議程序,不得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D)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補償價額有異議者,得於公告期間屆滿之次日起 30 日內提出異議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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