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有關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完整的法律規定對於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二者皆有所規範
(B)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皆須規定於同一條文中 →不用都規定於同一條文
(C)沒有法律效果之法律規定將會形同訓示規定
(D)裁量權之行使,涉及法律效果之決定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4 年 - 104年地方五等法學大意#34537 答案:B
標黃色者為法律效果
標綠色者為構成要件
刑法第329條規定:「竊盜或搶奪,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施以強暴脅迫者,以強盜論。」
(B)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皆須規定於同一條文中 (刑法329僅有構成要件)
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標黃色者為法律效果nn標綠色者為構成要件
47 有關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完整的法律規定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