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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7 法官製作判決原本時,判決原本主文欄記載被告處有期徒刑 1 年,緩刑 2 年,依法宣判後,法院書 記官製作判決正本時,漏載緩刑 2 年,書記官送達判決後發現錯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書記官發現錯誤後,應自行以處分書更正之
(B)被告縱然發現錯誤後,亦不得請求法官裁定更正
(C)如被告未提起上訴,全案判決確定後,即不得請求更正
(D)上訴期間,應自書記官重新製作判決正本送達後起算代號:1201 頁次:12-8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lost_callus 高一下 (2017/03/19)
  裁判宣示、送達前發現 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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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Dono (2023/06/26)

提醒各位,今年5/30修正通過之刑訴§227-1已明列誤寫誤算之情形應如何更正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
裁判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或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而於全案情節與裁判本
旨無影響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
前項更正之裁定,附記於裁判原本及正本;如正本已經送達,不能附記者,應製作該更正裁定之正本送達。
對於更正或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但裁判於合法上訴或抗告中,或另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47 法官製作判決原本時,判決原本主文欄記載被告處有期徒刑 1 年,緩刑 2 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