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關於我國水土保持之立法發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水土保持屬地方自治事項..-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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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2/28)
第 32 條在公有或私人山坡地或國、公有林區或他人私有林區內未經同意擅自墾殖
、占用或從事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開發、經營或使用,致生水
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但其情節輕微,顯可憫恕者,得
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
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致釀成災害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未遂犯罰之。
犯本條之罰者,其墾殖物...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