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依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5條規定,下列有關設有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學開設各類科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應修學分數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特殊教育學校(班)至少40學分
(B)幼兒園至少20學分
(C)國民小學至少26學分
(D)中等學校至少40學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69), B(29), C(114), D(57), E(0) #980721
統計: A(369), B(29), C(114), D(57), E(0) #980721
詳解 (共 1 筆)
#1230316
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第5條規定
設有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學開設各類科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應修學分
數,規定如下:
一、中等學校:至少二十六學分。
二、國民小學:至少四十學分。
三、幼兒園:至少四十八學分,其包括教保專業知能課程三十二學分。
四、特殊教育學校(班):至少四十學分。
五、中小學校:至少五十學分。
各類科教育學程,應依本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核定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
及學分數規劃實施;每學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之上限及修業期程
等相關規定,由各校擬訂,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