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1 條有關藥品不予給付範圍之規定,包括預防接種疫苗、藥癮治療之藥品、成藥、醫師
指示用藥、試驗用藥物。健保實施至今,在給付實務上:
(A)預防接種疫苗、藥癮治療之藥品、成藥、醫師指示用藥、試驗用藥物均不予給付
(B)預防接種疫苗、藥癮治療之藥品、試驗用藥物均不予給付,成藥、醫師指示用藥仍然部分給付
(C)預防接種疫苗、藥癮治療之藥品、試驗用藥物與成藥均不予給付,醫師指示用藥仍然部分給付
(D)預防接種疫苗、試驗用藥物與成藥均不予給付,藥癮治療之藥品與醫師指示用藥仍然部分給付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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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和實務上的差別 規定上是不給付但現實...
未解鎖
單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 成藥和醫師藥...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有給付的指示藥:乙醯胺酚、制酸劑氧化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