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協同教學之父」的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夏普林(J.T. Shaplin),曾對協同教學有下列闡釋:「所謂協同教學是一種教學組織型式,在二個以上教師的合作下,負責擔任同一群組學生的全部教學或其主要部分」(轉引自張清濱,民88),並指出其特徵如下:
(一)教師在同樣學生群組的共同學習當中具有緊密的協同關係。
(二)是由兩人或兩人以上的教師所構成。
(三)在學生的分配、時間的分配、分組的調配、或空間的配置等,是多樣、多變化的。
協同教學可以大班教學,或是分組討論、個別學習輔導,方式可以說相當多元,同時由於校學活動之多樣化。其教學評量也採多元評量之方式,如真實評量(包括實作評量、檔案評量等)。
47. ()協同教學主要採行下列哪些教學形式?A.座位活動 B.編序教學 C.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