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勞工有下列何種情形,雇主自知悉起超過30日以上仍得終止勞動契約?
(A)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B)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C)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D)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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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5), B(219), C(1091), D(242), E(0) #145512

詳解 (共 8 筆)

#111558

勞動基準法 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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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970

如果不知道法條, 用判斷的話,

題目是問: 甚麼情況下, 如果員工曾經犯錯得到雇主原諒後, 雇主日後還是可以反悔 , 隨時終止契約?

感覺就是C最嚴重, 員工要去坐牢了....


勞動基準法 第   12    條

法條意思:

一、員工訂立勞動契約時說謊.(若選擇原諒,30日後不可以反悔)

二、員工暴力或重大侮辱。(若選擇原諒,30日後不可以反悔)

三、員工要被抓去坐牢,沒有緩刑也不能改罰金。(雇主可以隨時終止契約)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若選擇原諒,30日後不可以反悔)

五、故意弄壞機器,洩漏機密等,致雇主虧錢者。(若選擇原諒,30日後不可以反悔)

六、無故曠職(若選擇原諒,30日後不可以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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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142
題目是問 " 雇主自知悉起超過30日以上仍得終止勞動契約 "
所以  只能選C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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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218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第四款至第六款

第五款不能超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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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6092

勞動基準法 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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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869
這4個選項不都是可以
不經預告就終止契約嗎?
為什麼答案只能選C?
應該ABD都可以吧!
求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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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083
勞基法第12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共 29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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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634
第三款和第五款可以超過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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