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繼承人:配偶、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二順位:父母、第三順位:兄弟姊妹、第四順位:祖父母
應繼分(民§1141、§1144)
配偶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平均
配偶 + 父母/兄弟姊妹 = 配偶1/2、父母/兄弟姊妹1/2
配偶 + 祖父母 = 配偶2/3、祖父母1/3
特留分(民§1223)
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 = 應繼分的1/2
兄弟姊妹、祖父母 = 應繼分的1/3
圖片來源http://stronglin3people.pixnet.net/blog/post/90744383-%E7%B9%BC%E6%89%BF%E7%99%BC%E7%94%9F%E6%99%82%EF%BC%8C%E6%B3%95%E5%AE%9A%E7%B9%BC%E6%89%BF%E4%BA%BA%E7%9A%84%E6%87%89%E7%B9%BC%E5%88%86%E6%88%96%E7%89%B9%E7%95%99%E5%88%86%E5%A6%82
提供我的記法
【配偶】碰到【直系卑親屬】→均分
【配偶】碰到【父母】→父母分1/2
【配偶】碰到【兄弟】→兄弟分1/2
【配偶】碰到【姊妹】→姊妹分1/2
【配偶】碰到【祖父母】→祖父母分1/3
應繼分我用字數記
父母、兄弟、姊妹皆2個字→拿1/2
祖父母3個字→拿1/3
48 夫妻AB無子女,A父母已亡,有三位兄弟姊妹。如A死亡,B所得繼承之應繼分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