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甲為木雕藝術家,受乙之委任,誤在丙所有之剩餘木料上進行藝術雕刻, 本無..-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5F 祐祐(112消特已上榜,感 高三下 (2023/05/13)
甲-所有權、著作人及著作財產權 乙-得利用該著作(著作利用權)
丙-得請求損害賠償(但也僅限於未雕刻前木頭之價值)
個人觀念,有誤請不吝指教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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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great.to.youc 高二下 (2024/06/24)
第814 條(加工) *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