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關於法規命令之無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規命令牴觸憲法、法律或上..-阿摩線上測驗
8F 小嫩嫩 國三下 (2016/12/28)
民法 第 111 條 法律行為之一部分無效者,全部皆為無效。但除去該部分亦可成立者,則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行政程序法 第 143 條 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行政程序法 第 112 條 行政處分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行政處分不能成立者,全部無效。 行政程序法 第 158 條 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基於法安定性上之考量,即便法規命令有無效之情事,仍須有權機關予以廢棄,或透過大法官解釋來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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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3/07)
(A)法規命令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無效(O) 行政程序法 第 158 條 (法規命令無效之事由及一部無效之處理原則) 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