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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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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年第1次投信投顧業務員-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2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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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年第1次投信投顧業務員-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21983 |
科目: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年第1次投信投顧業務員-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21983
年份:
104年
科目: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
48. 為發起設立南海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指定甲代表執行發起之相關事務,甲不得有下列那些情事?
(A)受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解除職務之處分,未滿三年
(B)受破產之宣告,已復權
(C)曾犯業務侵占罪,經判刑確定執行完畢已逾二年
(D)曾犯背信罪,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服刑期滿已逾二年者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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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liumon1000
B1 · 2018/02/23
推薦的詳解#2635202
未解鎖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證券投資信託事...
(共 1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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