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技檢◆就業服務-乙級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8.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情 事,依規定通知警察機關滿幾個月仍未查獲,且未能成功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雇主即可申請遞補?
(A)1個月
(B)2個月
(C)5個月
(D)6個月
(E)3個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2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6/07/15)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E
3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6/07/15)

原本題目:

48.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情 事,依規定通知警察機關滿幾個月仍未查獲,且未能成功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雇主即可102就業服務乙5-4(序002) 申請遞補?(A)1個月(B)2個月(C)5個月(D)6個月。

修改成為

48.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情 事,依規定通知警察機關滿幾個月仍未查獲,且未能成功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雇主即可申請遞補?(A)1個月(B)2個月(C)5個月(D)6個月(E)3個月。

4F
Gavin老師 國三上 (2016/12/22)

就業服務法第 58 條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3日)

第五十八條 (申請遞補)

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出國或死亡者,雇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款指定之家庭看護工作,因不可歸責之原因,並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一、外國人於入出國機場或收容單位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警察機關。

二、外國人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警察機關滿六個月仍未查獲,並依規定經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而未能推介成功。

前二項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六個月者,不予遞補。

雇主聘僱之外國...


查看完整內容

48.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