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國小適齡學生申請暫緩入學,是依據下列哪一個法規之規定?
(A)特殊教育法
(B)強迫入學條例
(C)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辦法
(D)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94), B(2532), C(422), D(848), E(0) #858948

詳解 (共 5 筆)

#1106310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0
0
#3364555
50
0
#4792865

學前入小學,也就是進到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所以需要強迫入學,但如果有需求,可以暫緩入學根據強迫入學條例:

12:適齡國民因身心障礙或健康條件達到不能入學之程度,經公立醫療機構證明者,得核定暫緩入學。但健康恢復後仍應入學。

13:身心障礙之適齡國民,應經直轄市及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後,安置入學實施特殊教育。但經鑑定確有暫緩入學之必要者,得予核定暫緩入學,最長以一年為限,並應副知鄉 (鎮、市、區) 強迫入學委員會。前項暫緩入學之核定基準、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其他階段,則應為延長修業年限,根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8: 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補充】這個辦法中的第3條提到滿五歲的資賦優異者,可提前入小學喔!



14
0
#2740958
法規名稱:強迫入學條例公發布日:民國 3...
(共 8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3900113
那學前申請暫緩入小學也是依據強迫入學條例...
(共 3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