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有關「書函」的敘述,何者錯誤?
(A)處理簡單、例行性、通報性而使用之文書
(B)用語、 用字與「函」相同
(C)各機關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
(D)答復簡單案 情,或寄送普通文件、書刊,或為一般聯繫等事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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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176), C(575), D(152), E(0) #1942688

詳解 (共 3 筆)

#3179244
書函的意義:    書函之用語、用字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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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5670

6、其他公文:其他因辦理公務需要之文書,例如: (1)書函: 甲、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 4 乙、舉凡答復內容無涉准駁、解釋之簡單案情,寄送普通文件、書 刊,或為一般聯繫、查詢等事項行文時均可使用,其性質不如 函之正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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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7511

書函的寫作要領:

1.於公務未決階段需要磋商、徵詢意見或通報時使用。

2.舉凡答覆簡單案情、寄送普通文件、書刊或為一般聯繫、查詢等事項行文時,均可使用,其性質不如函之正式

書函與函的區別

使用時機:

1.公務已達成熟階段,使用「函」。

2.公務尚在切磋、試探的階段,使用「書函」。

受文對象:

函的受文者,大多為機關,對個人亦可。

書函的受文者,大多為個人,對機關亦可。

出處  109初等 國文完全攻略(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林嵩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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