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2年 - 112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_儲備約僱人員招考筆試試題:行政法及民、刑法概論#132155
年份:112年
科目: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
48. 有關送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文書內容對人民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者,應為掛號方式之送達(B)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C)當事人為在監所人,法院向其住居所送達,經其同居人或受僱人受領送達者,仍生送達效力(D)雖無送達證書,然已實際收受書面行政處分書者,該行政處分亦已生送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