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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9下列情形,何者屬於應為不起訴處分之事由?
(A)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合法告訴
(B)被告受重傷
(C)依法應免除其刑
(D)同案曾經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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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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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 (2014/10/19)
刑事訴訟法252條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悠悠 國三下 (2017/07/31)

曾經提起公訴不一定判決確定 (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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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9/02)

(A)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合法告訴(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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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6/10)
第 252 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六、被告死亡者。
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八、行為不罰者。
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
十、犯罪嫌疑不足者。

49下列情形,何者屬於應為不起訴處分之事由? (A)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合法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