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依據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不符家庭成員之定義?
(A)已經離婚之夫妻間
(B)現正同居之同性戀人間
(C)出國旅行之旅行團成員彼此間
(D)父母及未成年子女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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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2), B(209), C(11008), D(23), E(0) #153985

詳解 (共 6 筆)

#373852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
本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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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46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3條(家庭成員定義)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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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537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家庭成員定義)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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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071
第 3 條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這才是現行法條所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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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472
選一個關係最疏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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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63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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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691898
未解鎖
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防治法 EN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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