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據憲法第107條規定,下列何者是專屬於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A)公共衛生
(B)警察制度
(C)教育制度
(D)司法制度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3), B(78), C(85), D(1539), E(1) #153993

詳解 (共 5 筆)

#438075

公共衛生、警察制度、教育制度 >>中央立法並執行 或由省縣執行之事項
17
0
#1082483

憲法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  國營經濟事業。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9
0
#4283043
(A)公共衛生 → 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共 8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1090178
基本上,比較廣義且抽象的項目就是中央,而狹義且較具體就可能涵蓋地方或其他
5
0
#1036427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lawrela.aspx?lsid=FL000001&ldate=19470101&lno=107,108,109,110,111 司法
2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418179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EN 法規...
(共 26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3178649
未解鎖


(共 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