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甲將舊汽車之引擎號碼鋸下後,黏貼至另一新汽車之引擎上。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偽造印文罪
(B)甲成立偽造私文書罪
(C)甲成立變造私文書罪
(D)甲成立偽造準私文書罪
統計: A(441), B(598), C(1329), D(3490), E(0) #1856239
詳解 (共 10 筆)
有價證券-外國貨幣.公債票.股票.匯本支票.倉提單.指示證券.無記名證券
私文書-帳冊
準私文書-機車引擎號碼.符號
特種文書-牌照.證照.身分證.護照
63年第4次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七) :
將現有部分 磨滅更改,僅為有中生變,未達無中生有之程度,為變造.
若將整組號碼移植,則達偽造程度
汽車引擎上之號碼屬於準文書
「私文書」乃泛指一般大眾以私人身分所製作的文書。
「準文書」是指在紙上或物品上的文字、符號、圖書、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的證明者。(刑法第220條:「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
因為不確定能否轉載 只好參考了一些文章後,寫出一些當參考
要確認偽造文書,需先確認 文書 的定義為何?
文書的要件:
能在法律與經濟交易上作為證明
文字性,需用文字或符號 (聲音不算)
有體性,文字要附在實體物上(紙上或卡片上)
意思性,需涉及社會或法律關係(用來證明或發生法律上關係的)
名義性,須知誰是文書的製作者
持續性,文書須能持續一段時間(黑板上文字不算)
以此題來說,汽車之引擎號碼放到新的機車上
偽造是無中生有(還有客體是否從無價值變有價值),
變造是從既有的去修改
新的機車原本沒有引擎號碼 拿舊的放到新的上面,使新的機車有了引擎號碼(並不是把既有的號碼作塗改)
再來就是判斷 文書 與 準文書的差別
從這個文書上是否有法律上利害的意思表示判別(大部分都是跟錢有關或是證明的文件為主)
比如信用卡帳單、發票、銀行存款憑條、存摺儲金
除此以外的可歸為 準文書
因單從引擎號碼 無法從文字上看出它的法律關係 (跟帳單一看就知道債權債務的法律關係不同)
準私文書:就是這個文書還在製作當中,可以成為私文書的文書
例如:由您具狀向政府陳情政府協助處理某一件事情,但還在撰
寫當中,一旦寫完了,就可以成為私文書,還沒有寫完的,而可
預見未來可成為文書的,就是準私文書。
→→→取自摩友←←←
刑法第220條:在紙上或物品上之文字、符號、圖畫、照像,依習慣或特約,足以為表示
其用意之證明者,關於本章及本章以外各罪,以文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