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阿摩線上測驗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國三上 (2024/04/23): 口訣記憶法:不攻自破→不工四破→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 法規名稱:勞工保險條例 第 33 條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49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於何時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A) 自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之日起 (B) 自住院診療之日起 (C) 自未能取得原有薪資之日起 (D) 自不能工作之第 4 日起 | 檢舉 | ||
whappy501 博一下 (2024/04/25): 勞工因普通傷病住院,其依規定請領之勞保傷病給付應全數發給勞工。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普通傷病補助費。又同條例第10條規定,各投保單位應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及其他有關保險業務
https://www.bli.gov.tw › ... ›行政解釋›給付部分
| 檢舉 | ||
戶政已經上榜! 大二上 (2024/04/25): 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 前面3日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由雇主支付 | 檢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