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9 關於第三人參與訴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得於訴訟繫屬中,將訴訟告知於因自己敗訴而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
(B)法院知悉訴訟標的有移轉者,應以書面將訴訟繫屬之事實通知受移轉之第三人
(C)法院對於有利害關係第三人為訴訟通知時,應於每次期日將本訴訟進行之程度,以書面通知該第三人
(D)受訴訟告知之第三人得自由決定是否參與本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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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NUO (2022/07/30)

A第 65 條第 1 項。

當事人得於訴訟繫屬中,將訴訟告知於因自己敗訴而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

B第 254 條第 4 項後段。

第一項情形,第三人未參加或承當訴訟者,當事人得為訴訟之告知;當事人未為訴訟之告知者,法院知悉訴訟標的有移轉時,應即以書面將訴訟繫屬之事實通知第三人。

C第 67 條之 1 第 1 項並無此要求。

訴訟之結果,於第三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者,法院得於第一審或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相當時期,將訴訟事件及進行程度以書面通知該第三人。

49 關於第三人參與訴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當事人得於訴訟繫屬中,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