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政府將公共服務經一定程序交由民間提供,但仍保有監督的責任,最有可能係採用下列何種民營化的方式?
(A)契約委外
(B)無償移轉
(C)撤資出售
(D)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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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81), B(86), C(157), D(217), E(0) #2019947

詳解 (共 4 筆)

#3637879

以下節錄張潤書教授之行政學 修訂四版 P.206

民營化分為撤資委託替代

1.撤資:將公營事業資產移轉給民間。

 EX:出售無償轉移、清理結算。

2.委託:將部分或全部公共財貨勞務的生產活動,委由民間辦理,政府負監督之責。

 EX:簽約外包、給予特許權、發行抵用券、授予強制權。

3.替代:政府原先提供之產品或服務無法滿足社會需求,轉由民間私部門代為辦理。(本解釋由本人調整略述)

 EX:功能不足之替代、全盤撤離之替代、解除管制之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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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5744
所謂「民營化」 (privatiz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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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4044
契約委外常見勞動部職前訓練 在職訓練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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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2429
BCD都是屬於政府撤資不在插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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