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政府將公共服務經一定程序交由民間提供,但仍保有監督的責任,最有可能係採用下列何種民營化的方式?
(A)契約委外
(B)無償移轉
(C)撤資出售
(D)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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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81), B(86), C(157), D(217), E(0) #2019947
統計: A(7781), B(86), C(157), D(217), E(0) #2019947
詳解 (共 4 筆)
#3637879
以下節錄張潤書教授之行政學 修訂四版 P.206
民營化分為撤資、委託、替代
1.撤資:將公營事業資產移轉給民間。
EX:出售、無償轉移、清理結算。
2.委託:將部分或全部公共財貨勞務的生產活動,委由民間辦理,政府負監督之責。
EX:簽約外包、給予特許權、發行抵用券、授予強制權。
3.替代:政府原先提供之產品或服務無法滿足社會需求,轉由民間私部門代為辦理。(本解釋由本人調整略述)
EX:功能不足之替代、全盤撤離之替代、解除管制之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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