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 - 藥事行政與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9.下列有關全民健康保險調整藥品支付價格之處理原則,何者錯誤?
(A)逾專利期五年內之藥品,每年檢討一次
(B)進行藥價調整時,不得對藥品訂定基本價及下限價
(C)專利期內之藥品,每二年調整一次
(D)罕見疾病用藥每二年檢討調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Irene 高二上 (2021/07/09)
逾專利期五年內之藥品 每年檢討一次 ...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5F
jamie huang 高一上 (2022/07/20)

專利期內跟罕見疾病的藥都屬於少數且需要被保護的藥 所以兩年內檢討一次給付價格就好就好 太密集的砍價 沒人要做這種少數族群或新藥


而過了專利期五年後 或一般的藥品  因為同時也會有學名藥的出現市場競爭 所以價錢就可以密集一點調整
6F
請新蓋一樓回覆我(不然都沒 大一上 (2023/07/06)
(B)我是想說,
進行藥價調整時,不得對藥品訂定基本價及下限價
那直接用送的就好了啊XD
(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7F
考過變成大肌肌 大四上 (2024/07/02)
分類 調整時程
罕見疾病用藥或經保險人公告之特殊藥品者 支付價格應每二年檢討調整
第一大類
1.專利期內藥品。      
2.含仍在專利期內有效成分之單方製劑。
3.含至少一個仍在專利期內有效成分之複方製劑。
4.上述之同分組品項。
每二年檢討及調整一次
第二大類
1.逾專利期五年內之藥品。
2.含逾專利期五年內有效成分之單方製劑。
3.含至少一個逾專利期五年內有效成分之複方製劑,且非屬第一大類藥品。
4.上述之同分組品項。
每一品項每年檢討及調整一次
第三大類 非屬第一大類及第二大類之品項 每二年檢討及調整一次
第 二 節 藥品支付價格之調整原則
第 13 條
四、新藥暫予列入藥物支付標準內,且自列入生效日起,至藥商銷售資料採計期間之末日止,其期間在二年以內,且同分組藥品無醫療費用申報資料者,該新藥之藥價不予調整。
第 15 條
保險人進行藥價調整時,得對藥品訂定基本價及下限價。

49.下列有關全民健康保險調整藥品支付價格之處理原則,何者錯誤? (A)逾專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