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一)_共同科目(2):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110725
年份:111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49.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責任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B)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拒捕或越獄致死者
(C)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發生效力或恢復效力後二年以上故意自殺者
(D)傷害保險之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因犯罪行為所致傷害、失能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