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9.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下,下列何者有權請育嬰假?
(A)受僱於僱用人數 30 人之事業單位,任職半年,家中有 1 歲幼兒者
(B)受僱於僱用人數 25 人之事業單位,任職 1 年,家中有 4 歲幼兒者
(C)受僱於僱用人數 8 人之事業單位,任職 3 年,家中有 6 個月幼兒者
(D)受僱於僱用人數 100 人之事業單位,任職 5 年,家中有 3 歲半幼兒者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1/13)
第   16    條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 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6F
Wen Hen Wu 國三下 (2019/09/20)

整理以上回覆~~性別工作平等法已經★★,...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7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12/07)
(A)受僱於僱用人數 30 人之事業單位,任職半年,家中有 1 歲幼兒者(O;與受僱者人數無關)
(B)受僱於僱用人數 25 人之事業單位,任職 1 年,家中有 4 歲幼兒者(X;幼兒超過3歲)
(C)受僱於僱用人數 8 人之事業單位,任職 3 年,家中有 6 個月幼兒者(O;與受僱者人數無關)
(D)受僱於僱用人數 100 人之事業單位,任職 5 年,家中有 3 歲半幼兒者(X;幼兒超過3歲)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16 條(育嬰留職停薪)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查看完整內容
28F
saigo 研一下 (2023/03/29)
第 16 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一項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49.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下,下列何者有權請育嬰假? (A)受僱於僱用人數 3..-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