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有關訴訟程序停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得為抗..-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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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法律人 小四上 (2024/06/07)
(A) 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得為抗告
第 187 條 關於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及關於撤銷停止之裁定,得為抗告。 (B) 當事人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 第 189 條 當事人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但不變期間之進行,不受影響。 前項合意,應由兩造向受訴法院或受命法官陳明。 前條規定,除第一項但書外,於合意停止訴訟程序準用之。 (C)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除另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 第 191 條 當事人兩造無正當理由遲誤言詞辯論期日者,除別有規定外,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如於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者,視為撤回其訴或上訴。 前項訴訟程序停止間,法院於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續行訴訟,如無正當理由兩造仍遲誤不到者,視為撤回其...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