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9. 人壽保險契約之保險人,於下列何種情形下,仍應給付保險金?
(A)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
(B) 被保險人因拒捕、越獄致死
(C) 受益人故意殺害被保險人,導致保險事故發生
(D) 保險契約載有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之承保條款,且被保險人係於訂約二年後 故意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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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5), B(135), C(840), D(886), E(3) #2895968

詳解 (共 2 筆)

#5479780
第 109 條 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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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6307

(A)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B) 被保險人因拒捕、越獄致死

  • 法律依據:《保險法》第 109 條第 3 項。

  • 解析: 這兩項行為皆具有高度的非行與違法性。法規明文規定,被保險人若因犯罪處死、拒捕或越獄而死亡,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 補充: 雖然不賠「保險金額(理賠金)」,但若保戶繳費已滿兩年以上,保險公司仍須將該保單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給應得之人,這屬於退還保戶自己的資產,不屬於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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