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有關公文中的「說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說明」應敘述扼要,須一段成文
(B)凡行政機關往來之「函」,「說明」均為必要的段落
(C)「說明」是「簽」的寫作重點所在,可針對案情提出具體意見
(D)「說明」中應列入概括的期望語,如「請核示」、「請查照」等,使內容更完整
(E)以上皆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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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1), B(253), C(120), D(58), E(522) #235738
統計: A(71), B(253), C(120), D(58), E(522) #235738
詳解 (共 10 筆)
#465134
(A)「主旨」應敘述扼要,須一段成文。
(B)「主旨」為必要段落。
(C)「擬辦」是「簽」的寫作重點所在,可針對案情提出具體意見。
(D)「主旨」中應列入概括的期望語,如「請核示」、「請查照」等,使內容更完整 。
此題,全部選項都錯誤,考選部因此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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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805
考選部此題全送分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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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422
但是沒有E可以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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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706
為什麼全送分ㄋ
(C)"擬辦"才是簽的重點所在(D)「說明」勿重復期望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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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756
因為四個選項沒有一個是和文書處理手冊的規定相符的,所以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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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879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E 但是沒有E可以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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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55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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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122
都錯還ABCD喔 題目可以做好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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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417
哈哈 謝謝你指出我的盲點 ~看來我要更仔細小心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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