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有關肝癌之治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標靶治療藥物 sorafenib 可以平均延長存活時間約 2 年
(B) 酒精注射治療建議使用於 2 公分以下的肝癌
(C) radiofrequency ablation ( RFA ) 可以使用於腫瘤較大的肝癌,但仍有大小限制
(D) trans-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 ( TACE ) 可用於多顆腫瘤之肝癌,且肝功能尚可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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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76), B(150), C(179), D(219), E(0) #1578711
統計: A(1176), B(150), C(179), D(219), E(0) #1578711
詳解 (共 3 筆)
#5856251
A) 標靶治療藥物 sorafenib 可以平均延長存活時間約 2 年是錯誤的敘述。
Sorafenib 是一種常用於進行肝癌標靶治療的藥物,但它並不一定能夠平均延長存活時間約 2 年。治療結果可能因患者的個體差異、腫瘤特徵和疾病進展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對於進行肝癌治療的患者,預後情況往往較複雜,需要綜合考慮多個治療選項和個體化的治療計劃。
其他選項的敘述是正確的: (B) 酒精注射治療建議使用於 2 公分以下的肝癌,這是因為較小的肝癌在酒精注射治療下更容易被完全破壞。 (C) radiofrequency ablation (RFA) 可以使用於腫瘤較大的肝癌,但仍有大小限制。RFA是一種局部治療方法,通過高頻電波的熱能來破壞腫瘤組織。然而,腫瘤的大小和位置會影響治療的可行性和療效。 (D) trans-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 (TACE) 可用於多顆腫瘤之肝癌,且肝功能尚可的病人。TACE 是一種介入性治療方法,通過導管在肝動脈中輸送化療藥物並同時阻塞肝癌供血的血管,以達到局部治療的效果。它常用於控制多顆腫瘤之肝癌的生長和進展。然而,肝功能必須尚可才能進行這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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