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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假設李先生有兩位子女分別於 101 年 8 月及 10 月結婚,其分別在子女結婚時各贈與 300 萬元之現金,並且在當年 10 月贈與其妻 500 萬元;設 101 年贈與稅免稅額 220 萬元。試根據上述資料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計算李先生 101 年贈與淨額共計多少?
(A) 160 萬元
(B) 180 萬元
(C) 280 萬元
(D) 780 萬元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
102 年 - 102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純選擇)#12762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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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0.672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簡太一
大三下 (2013/11/12)
(300-100)+(300-100)-220=180
檢舉
2F
micky
高三下 (2016/09/15)
遺贈稅法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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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假設李先生有兩位子女分別於 101 年 8 月及 10 月結婚,其分別在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