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報地價,以公告地價之80%為申報地價
已申報地價:
若申報地價>公告地價*120%--->公告地價*120%
申報地價介於公告地價*80%~120%----->申報地價
申報地價<公告地價*80%----->公告地價*80% OR照價收買
18 王先生持有臺南市一處土地,今年該地公告地價 100 萬元,公告現值 120..-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