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先救助傷患,再警戒現場、保全現場、保全跡證
交通案件的現場跡證容易消失,先警戒現場、保全現場、保全跡證,再救助傷患
依據「刑案處理作業程序」
救護傷患優先採取
5 你是警察分局偵查隊分隊長,某日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某民宅發生命案,當你帶隊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