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關刑案現場不同證物之處理原則,請選出最正確者: (A)火炸藥送鑑時,嚴禁..-阿摩線上測驗
3F
|
4F Lucy 大二下 (2022/09/18)
刑事鑑識手冊 (A)四十八、火(炸)藥及爆炸遺留物之處理原則如下: 1.火(炸)藥送鑑時宜先由爆裂物處理人員酌採 0.5 公克,以紙張包妥後置入塑膠證物袋內,嚴禁直接以塑膠夾鏈袋、金屬、玻璃、陶瓷或其他硬質容器封裝,運送過程並避免碰撞、摩擦、高溫等狀況發生。 2.爆裂物應由爆裂物處理專業權責單位就近先行安全拆解後,再依規定採集適量火炸藥送鑑。 3.爆炸點周遭疑為火(炸)藥附著物,宜全部採集送鑑。 4.爆炸後爆裂物或碎片宜全量採取送鑑。 (B)四十五、子彈、彈頭(殼)證物之處理原則如下: 1.現場子彈、彈頭(殼)採取前宜先記錄其原始狀態,並以適當之方法採取。 2.現場彈頭(殼)宜視個案情況留意其上可能之微物跡證,必要時,宜先採集鑑定。 3.避...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