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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款 書送達後,於何時申請復查?
(A)繳納期間屆滿日起算三十日內
(B)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三十日內
(C)繳納期間屆滿日起算六十日內
(D)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六十日內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已上榜感謝阿摩 大一上 (2014/12/31)
稅捐稽徵法35條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連 同證明文件,依左列規定,申請復查: 一、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款書送達 後,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二、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無應納稅額或應補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 書送達後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5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