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稅務、海岸巡防、移民行政、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移民行政、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9734
年份:102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5 非政黨推薦者,必須依連署方式始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並應繳交連署保證金新臺幣 100 萬元之規定,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正確?
(A)相較於依政黨推薦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無須連署及繳交連署保證金之規定,顯與憲法平等原則有違
(B)此已侵害憲法第 45 條規定之總統、副總統被選舉權
(C)此為防止人民任意參選,耗費社會資源,在合理範圍內所為之適當規範,尚難認為對總統、副總統之被選舉權為不必要之限制
(D)強制被選舉人先行負擔鉅額之連署費用,係對總統、副總統被選舉權之不當限制,與憲法第 23 條有所違背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目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認為為防止人民任意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