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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下列何種訴訟行為,非屬參加人為輔助當事人所得為之者?
(A)撤回起訴
(B)提起上訴
(C)提起再審之訴
(D)聲明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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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Good+ 大一上 (2015/07/10)
涉及訴訟標的處分的捨棄、認諾、訴之變.....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2F
還來把石板 大二上 (2021/09/19)
撤回起訴對當事人來說是扯後腿的行為,沒有當事人同意不能擅自撤回,參加人只能做有利於當事人的事
13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03)

CH2 總則 

第二章 當事人  
第三節 訴訟參加

何種訴訟行為,非屬參加人為輔助當事人所得為之?

(A)撤回起訴

屬當事人方得行使之特定行為:如訴之變更、追加、反訴,訴訟標的之捨棄、認諾、撤回、和解等處分權主義行為。

(23抗1066例)非屬參加人可以輔助當事人

Lenovo聯想:

第70條(訴訟代理人之權限)


﹝1﹞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

14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16)
訴之撤回為對於當事人不利益之訴訟行為,輔助參加人不得為之

5.下列何種訴訟行為,非屬參加人為輔助當事人所得為之者? (A)撤回起訴(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