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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之規定,我國教育行政屬:
(A)中央集權
(B)地方分權
(C)均權
(D)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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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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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南寧 國三上 (2012/03/05)
簡單來說..政府在處理的事情就是"行政事務"..所以憲法111條中提到的"其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屬於中央,有全省 一致之性質者屬於省,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就暗示了 中央跟地方各司.....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艾游 高一下 (2012/05/09)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一下,教育部受託國立高中職聯甄 不算是全國統一的教師甄選嗎@@ ????
6F
Jessica Guo 小六下 (2014/04/25)

國父在「中華民國建設之基礎」專論中指出:「權之分配,不當以中央或地方為對象,而當以權之性質為對象。權之宜屬於中央者,屬之中央可也;權之宜屬於地方者,屬之地方可也。例如軍事、外交,宜統一不宜分歧,此權之宜屬於中央者也;教育、衞生,隨地方情況而異,此權之屬於地方者也。更分析以言,同一軍事也,國防固宜屬之中央;然警備隊之設施,豈中央所能代勞,是又宜屬之地方矣。同一教育也,濱海之區宜側重水產,山谷之地宜側重礦業或林業,是固宜予地方以措置之自由;然學制及義務教育年限,中央不能不為畫一範圍,是中央亦不能不過問教育事業矣。是則同一事業,猶當於其程度以上屬之中央,某程度以下屬之地方。」均權制


5.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之規定,我國教育行政屬: (A)中央集權(B)地方分權(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