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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 科目:金融基測◆考科Ⅲ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年份:109年

科目:金融基測◆考科Ⅲ

5.依民法規定,有關胎兒之權利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在懷胎中,只負擔義務,不享受權利
(B)出生時,縱為死產,亦得享受權利
(C)在懷胎中,生父被不法侵害致死,即得請求損害賠償
(D)只要法定代理人認為對胎兒有利,均可享受權利負擔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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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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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第6條:「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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