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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 科目:金融基測◆考科Ⅲ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2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610

年份:109年

科目:金融基測◆考科Ⅲ

12.張先生與李小姐雙方成立買賣電視之契約,於張先生未為給付價款前,李小姐得拒絕給付電視,此種抗辯權稱為下列何者?
(A)先訴抗辯權
(B)窮困抗辯權
(C)同時履行抗辯權
(D)時效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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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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