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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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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94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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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94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0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94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0
年份:
94年
科目:
公職◆憲法
5.關於立法委員之公費助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須經考試及格、銓敘合格,方得任用
(B)由各該立法委員提名,經院會同意後任命之
(C)採聘用制,與委員同進退
(D)每位立法委員得置公費助理5人至7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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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gundamzaia0776
B2 · 2019/04/10
推薦的詳解#3284362
未解鎖
不採聘用同進退的話,委員們就不好貪污了
(共 2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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