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關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如攔獲載有乘客之車輛,該駕駛人吐氣酒測值達每公升 0.25 毫克, 有關同車乘客,下列何者不能放行,應依規定予以舉發?
(A)乘客為未滿 18 歲青少年
(B)乘客為滿 65 歲退休公務員
(C)乘客為心智障礙者
(D)乘客為汽車運輸業乘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 B(1507), C(18), D(65), E(0) #3213939

詳解 (共 4 筆)

#6043990
有關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如攔獲載有乘...
(共 29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4
0
#60435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 汽機...
(共 2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6071698
ㅤㅤ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條第8項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年滿十八歲之同車乘客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年滿七十歲心智障礙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6
0
#6384798

聯想法

罰心智障礙的乘客70不好
2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23126
未解鎖
汽機車駕駛人吐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
(共 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